德马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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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8月28日,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主体
       1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6,901.11         5,900.00   德马工业
       2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          14,246.78        14,246.78   德马科技
            改造项目
       3    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           5,651.33         5,651.33   德马科技
            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德马科技
                    合计                       38,799.22        37,798.11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德马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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