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衍新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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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0-09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19年11月15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天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综合考虑,鉴于公司已启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事宜,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在确认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的基础上,拟聘用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将上述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提前通知天衡,与其进行了友好沟通。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目前在全国设有12家分所。其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其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5,393人,其中合伙人149人,较2018年12月31日合伙人净增加14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86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注册会计师较2018年12月31日净增加83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4亿元。为大约4,0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从事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3,221.64亿元。毕马威华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且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2018年度,其受到2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罗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科1997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罗科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2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0年。罗科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0年。无兼职。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肖中珂,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中珂2005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肖中珂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14年,担任合伙人超过4年。肖中珂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4年。无兼职。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蔡忠铨,是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蔡忠铨1997年加入毕马威香港,2005年调任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蔡忠铨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0年,担任合伙人12年。蔡忠铨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0年。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H股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本次更换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要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更换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毕马威华振具备为H股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本次更换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关于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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