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20-03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8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2020-037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此次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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