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
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58 亿元。
2018 年度立信共为 56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 7.06 亿元。
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44 家)、批发和零售业 (20 家)、房地产业(20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17 家),资产均值为 156.4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8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1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
信 2017 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2018 年 3 次,2019 年 0 次;2017 年受到行政监
管措施 3 次,2018 年 5 次,2019 年 9 次,2020 年 1-3 月 5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 王许 中国注册 是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人 会计师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字注册 朱磊 中国注册 是 无
会计师 会计师
质量控制 谭红梅 中国注册 是 无
复核人 会计师
(2)人员从业经历
姓名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项目合伙 王许 2004 年 12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人
签字注册 朱磊 2008 年 3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会计师
质量控制 谭红梅 2003 年 12 月-2004 年 11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项目经理
复核人 月
2004 年 12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90
万元。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该
机构在为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
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意将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
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
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公司本次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文件
1.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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