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0-03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 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列报项目主要影响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 2019年12月31日按 2020年1月1日按新收
负债表项目 原收入准则列示的项目金额 入准则列示的项目金额
应收账款 2,355,798.01 2,355,798.01
预收款项 888,892.74 382,505.77
合同负债 506,386.97
母公司资产 2019年12月31日按原收 2020年1月1日按新收
负债表项目 入准则列示的项目金额 入准则列示的项目金额
应收账款 2,246,861.03 2,246,861.03
预收款项 888,892.74 382,505.77
合同负债 506,386.97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