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50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50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结合2020年CVision最新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在2019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预测值的情形下未计提减值是否合理。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销售收入主要在美国子公司实现。请发行人说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并补充披露境外子公司销售收入汇回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说明当前新能源汽车政策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影响,并有针对性地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中进行充分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于2017年8月完成收购CVision,CVision 2019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别为2017年预测值的79.00%和81.34%,发行人未对收购CVision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20年CVision最新经营情况,说明前述商誉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在2019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预测值的情形下未计提减值是否合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销售收入主要在美国子公司实现。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现金管理架构与汇回机制是否完善。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实际控制人熊雨前掌握发行人核心代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核心代码管理是否安全稳定,是否存在泄密风险,以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福昕美国将部分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福昕美国的存货、设备、银行账户、投资性物业、无形资产等资产抵押给East West Bank,上述抵押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抵押安排的现状,是否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汽车行业,报告期内汽车行业呈现持续下行趋势,发行人2020年在手订单中来源于汽车行业相关的收入及占比均低于2019年同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风险及相关对策;(2)发行人在非汽车行业相关业务的拓展情况,是否具备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与其主营业务产品的相关性,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的优劣势。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50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50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结合2020年CVision最新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在2019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预测值的情形下未计提减值是否合理。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销售收入主要在美国子公司实现。请发行人说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并补充披露境外子公司销售收入汇回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说明当前新能源汽车政策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影响,并有针对性地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中进行充分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于2017年8月完成收购CVision,CVision 2019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别为2017年预测值的79.00%和81.34%,发行人未对收购CVision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20年CVision最新经营情况,说明前述商誉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在2019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预测值的情形下未计提减值是否合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销售收入主要在美国子公司实现。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现金管理架构与汇回机制是否完善。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实际控制人熊雨前掌握发行人核心代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核心代码管理是否安全稳定,是否存在泄密风险,以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福昕美国将部分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福昕美国的存货、设备、银行账户、投资性物业、无形资产等资产抵押给East West Bank,上述抵押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抵押安排的现状,是否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汽车行业,报告期内汽车行业呈现持续下行趋势,发行人2020年在手订单中来源于汽车行业相关的收入及占比均低于2019年同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风险及相关对策;(2)发行人在非汽车行业相关业务的拓展情况,是否具备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与其主营业务产品的相关性,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的优劣势。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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