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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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0-00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2020年8月6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朋微”)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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