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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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八月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2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8 月25 日 10: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2号E幢24层
    
    3、会议召集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立新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8 月 25日至 2020 年 8月 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它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19年度定向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议案二: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0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568,924.2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491,075.7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460万元变更为11,28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460万股变更为11,28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20万股,
     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上市。                           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80
     元。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中存管。                           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总数为【】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总数为11,280万
     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百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日起生效及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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