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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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房永生先生担任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国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

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简历附后),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房永生、王国强、刘中华、张林琦(其中房永

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邵少敏、房永生、张林琦(其中邵少敏担任主

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何斌辉、邵少敏、吴青谊(其中何斌辉担任主

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邵少敏、何斌辉、房永生(其中邵少敏

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国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于本议

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2、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中华先生、白星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 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

历附后)。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聘任吴青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吴青谊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

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聘任

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周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于本议案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进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简历附后)。

    五、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简历):

    (一)董事长:房永生,男,1954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1995 年至 1999 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副所长;1999
年至 2015 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
2015 年退休。1999 年至 2006 年任上海中科生龙达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房永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国强先生签有一
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 139.42 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二)副董事长:王国强,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博士学历。1992 年至 1996 年任山东滨州医学院组胚教研室助教;1996
年至 2001 年,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组织胚胎学教研室攻读博士学位;2001 年
至 2006 年历任上海中科开瑞生物芯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
年至 2009 年历任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国市场总监;2010 年 4 月
至 2017 年 3 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
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国强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长房永生先生签有一致行动协
议,属于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 494.52 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

    (1)房永生,参见(一)董事长简历;

    (2)王国强,参见(二)副董事长简历;

    (3)刘中华,男,196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历。1993 年至 1998 年任泰山医学院教师;1998 年至 2001 年于西安交通大学
攻读硕士研究生;2001 年至 2005 年于西安交通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2005 年至
2010 年任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08 年至 2009 年在美国纽约
血液中心以及洛克菲勒大学艾伦戴蒙德艾滋病研究中心合作交流研究;2010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副总经理。

    刘中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5.44 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
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林琦,男,1963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3 月至 1993 年 3 月,英国爱丁堡大学遗传学系博士后;
1993 年 3 月至 1998 年 7 月,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博士后;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助理教授;2003 年 1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美国洛
克菲勒大学副教授;2007 年 11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清华大学医学院副院长;201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张林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提名委员会

    (1)邵少敏,男,1964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职称。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历任浙
江省体改委证券处、浙江省证券委办公室副处长、浙江省证管办发行上市部副主
任;1995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浙江省德清县副县长;1998 年 1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原杭州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稽
查处处长;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浙商证券(原金信证券)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总裁;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07 年
10 月至今,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1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
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仲裁委仲裁员;2015 年 11 月至今,
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兼职导师;201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邵少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房永生,参见(一)董事长简历

    (3)张林琦,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4)

      3、审计委员会成员
    (1)何斌辉,男,196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经济师(中级)职称,保荐代表人。1997 年 10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总部项目经理;2000 年 4 月至
2009 年 5 月,历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行部总经理、股票发行部
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筹备组成员;2009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行总部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招银协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斌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邵少敏,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2、提名委员会(1)

    (3)吴青谊,男,1973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5 年至 1998 年任职于杭州盐业公司;1998 年任职于杭州市体改委证券处、
杭州市政府证券委员会办公室;1999 年至 2002 年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
2002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江苏硕世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吴青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2 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
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邵少敏,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2、提名委员会(1)

      (2)何斌辉,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3、审计委员会(1)

      (3)房永生,参见(一)董事长简历

    (四)总经理,王国强,参加(二)副董事长

    (五)副总经理

    1、刘中华,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 (3)

    2、白星华,男,1979 年 5 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历任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部技术员、生产线领班、生产部工艺主管、技术部项目投资经理,正海集团企业
发展部高级管理主管。2011 年 1 月至 2019 年 10 月,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白星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董事会秘书:吴青谊,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3、审计委员
会(3),吴青谊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
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七)财务总监:吴青谊,参见(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3、审计委员会
(3);
    (八)证券事务代表:周进,男,1984 年 9 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
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职于三全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郑州信大捷安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周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周进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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