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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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34)。
    
    四、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追加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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