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0年0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538.02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592.21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的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置换金额
号 入募投项目金额
1 研发总部项目 2,097.55 2,097.55
2 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 206.77 206.77
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 233.70 233.70
项目
合计 2,538.02 2,538.02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2,538.02万元。另外,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IPO发行费用592.21万元(不含税),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增值税净额为305.19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资金置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38.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5.19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增值税后净额。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2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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