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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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0-038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0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相关人员。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浩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此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与会监事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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