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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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7月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3
    
    二、会议议程......................................................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7月15日10: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好学厅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年7月15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
           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北侧田厦翡    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
       1   翠明珠花园3栋1705A              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厂房1
           邮政编码:518055                楼101及2、3、4楼
                                           邮政编码:518107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由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
       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施行,修改时亦同。
           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同时授权高艳峰办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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