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1
座23楼传音控股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11,316,06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11,316,0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88.914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8.914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竺兆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参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其中,
董事竺兆江先生、张祺先生、叶伟强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刘仰宏先生、
严孟先生、顾全先生及独立董事江乾坤先生、张鹏先生、杨正洪先生以通讯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部为现场出席。
3、董事会秘书杨宏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胡盛龙先生、雷伟国先生、
财务总监肖永辉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肖明先生、阿里夫先生、邓
翔先生、秦霖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11,316,06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11,316,06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11,316,06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 于 公 司
<2020 年限制 138,4
1 性股票激励计 91,1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划(草案)>及 0
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 公 司
<2020 年限制 138,4
2 性股票激励计 91,1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划实施考核管 0
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138,4
3 事会办理股权 91,1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激励相关事宜 0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传娇、曾超等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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