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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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8月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议程.....................................3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5
    
    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5
    
    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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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9月03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0年09月03日至2020年09月0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1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复会,宣读现场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促进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峰米科技”)未来业务发展、充实资本实力、满足公司TO C业务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同意峰米科技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人,具体如下:
    
    (1)深圳峰业对峰米科技增资人民币263.1579万元,对应新增5%股权将预留作为峰米科技员工期权计划;公司持有峰米科技股权由55%变更为52.25%。
    
    (2)深圳峰业增资完成后,本轮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向峰米科技增资共计20,000万元,其中: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鹏峰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鹏峰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赖永赛分别以人民币15,000万元、3,000万元、1,500万元、5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15.7895万元、263.1579万元、131.5790万元、43.8596万元。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峰米科技的股权比例为39.19%,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后续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米科技”)拟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两江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峰米科技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重庆两江新区(以下简称“两江新区”)设立峰米科技总部基地项目,开展大屏激光电视整机、智能微投、新型智慧商显、影音娱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运营。项目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峰米科技总部基地项目。
    
    2、项目内容:峰米科技拟整体搬迁至两江管委会直管区范围内,打造峰米科技总部(含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分三期建设,建设周期3-4年。
    
    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9.1亿元。
    
    4、经营范围:大屏激光电视整机、智能微投、新型智慧商显、影音娱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运营(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5、项目选址:项目选址两江新区金泰产业园13栋第1层B区和第2层(面积约4000平方米)。
    
    6、投资用途:本次投资包括固定资产及研发费用投入、市场营销费用投入、管理费用投入、财务费用投入等公司运营所需的相关投入。
    
    7、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包括峰米科技未来自有营运资金、银行贷款融资资金和政府补贴扶持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不超过总投资额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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