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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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沃尔德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3,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4,328,856.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9,271,143.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7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19]230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量
        1      超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               16,561.82            16,561.82
        2      高精密刀具产业化升级项目                 12,147.95            12,147.95
        3      高精密刀具扩产项目                        3,554.88             3,554.88
        4      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5,463.89             5,463.89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40,728.54            40,728.54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量
        1    年产2亿平方毫米金刚石膜及100万把           2,500.00           2,500.00
             高精度刀片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2,500.00           2,500.00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系按进度进行,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的支出亦存在阶段性,资金在一定时间内会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包括金融机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就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
    
    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
    
    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沃尔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汶堃 郝勇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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