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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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年8月31日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议案四: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公司盖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大会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8月31日 15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年8月31日
    
    至 2020 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提名并选举会议监票人、计票人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订的议案》
    
    4、《关于制定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31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解决公司科创孵化基地扩大生产的新增员工住宿需要,公司拟租赁关联方福建福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房地产”)住宅及附属设备、设施,作为公司员工宿舍使用,共42套房屋,租赁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30年8月31日,承租的租赁物租金为每月81,000元。租金按6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2020年租金,共计324,000元。后续其他年度应于每年1月31日前支付当年度上半年租金,于7月31日前支付当年度下半年租金。根据本次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及租金测算,预计本次交易总计租金为9,720,000.00元。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的租赁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何文秋、郑秋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31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三: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新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公告》和《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年8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31日议案四: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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