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52.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二、《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确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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