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金宏气体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金宏气体于2020年6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金宏气体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
    
    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60.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三)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600万元向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19,079.35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以募集资金5,849.42万元向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以募集资金4,100万元向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462.67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借款期限均为3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四)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五)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宏气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宏气体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