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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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0年08月27日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
    目二期”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
    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
    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
    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
    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
    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
    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
    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
    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
    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
    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
    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
    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
    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
    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
    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
    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
    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
    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
    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8月27日(星期四)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天祥水晶湾西座6楼638
    3、会议召集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廖寄乔先生
    5、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7日
                      至2020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
    扩建项目二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    办法>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提议2020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80,145,257.22元,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以202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000万计算,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2,000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7日
    
    议案二: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应对市场对于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迅速增长的需求,公司计划在前期募投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购置设备、增加部分基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项目旨在建成新增产能350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的生产线。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8,077.68万元用于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公司将通过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方式实施本项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7日议案三: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50万股,预留授予0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7日
    
    议案四: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7日议案五: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回避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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