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0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
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8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决定书(〔2020〕24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7-2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由 7,500 万元变更为 10,0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7,500 万股变更为 10,000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填充、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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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通过上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审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审核同意,
核同意,于【】年【】月【】日取得中国证 于2019年12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
同意注册的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
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 万股,于2020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全部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全部
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的收益归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后剩余股票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
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 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时间限制。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诉讼。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八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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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份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
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
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修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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