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8 证券简称:财富趋势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852,226.83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48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0,524,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598,441.9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3,926,258.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1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13号)。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2020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总额
1 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 20,183.62 20,183.62
2 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 32,230.87 32,230.87
3 通达信专业投资交易平台项目 16,240.90 16,240.90
4 通达信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安全监测系统项目 9,143.85 9,143.85
合计 77,799.24 77,799.24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6,598,441.92元,其中从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扣除的发行费用66,623,573.58元,剩余发行费用9,974,868.34元已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122,641.51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7,852,226.83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保荐承销费 943,396.23 943,396.23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943,396.22 943,396.22
3 律师费用 754,716.98 754,716.98
4 信息披露费用 4,622,641.51 4,622,641.51
5 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 159,594.33 159,594.33
6 印花税 428,481.56 428,481.56
合计 7,852,226.83 7,852,226.83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253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52,226.83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253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52,226.8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52,226.8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253号),认为财富趋势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八十一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253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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