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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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映翰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映翰通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310.7197万股,每股价格27.63元,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2,151,853.1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13,720,567.8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守型、稳健型等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后经核查,2020年3月17日至今,公司在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由于存在工作疏忽,导致现金管理余额超出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使用额度22,000万元,截至2020年8月25日,公司现金管理余额为22,200万元,超出董事会审批额度200万元。
    
    2020年3月17日-2020年8月25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及赎回现金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是否赎回
      号                                 (万元)
      1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700     2020-3-31   2020-6-1       是
             行望京支行
      2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500     2020-3-31   2020-6-1       是
             行望京支行
      3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3000     2020-3-31   2020-6-1       是
             行望京支行
      4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1000     2020-3-31   2020-9-1       否
             行望京支行
      5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1500     2020-3-31   2020-9-1       否
             行望京支行
      6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6000     2020-3-31   2020-9-1       否
             行望京支行
      7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400     2020-3-31   2020-6-1       是
             行望京支行
      8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2000     2020-3-31   2020-6-1       是
             行望京支行
      9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1000     2020-3-31   2020-9-1       否
             行望京支行
      10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1000     2020-3-31   2020-9-1       否
             行望京支行
      11   上海银行北京安   结构性存款     2600     2020-4-2   2020-5-7       是
               贞支行
      12   上海银行北京安   结构性存款     2500     2020-4-2   2020-5-7       是
               贞支行
      13   上海银行北京安   结构性存款     1700     2020-4-2   2020-5-7       是
               贞支行
      14   中国光大银行北   结构性存款     2500     2020-4-13  2020-7-13      是
             京望京支行
      15   中国光大银行北   结构性存款     3000     2020-4-13  2020-7-13      是
             京望京支行
      16   上海银行北京安   结构性存款     2600     2020-5-12  2020-6-16      是
               贞支行
      17   上海银行北京安   结构性存款     2500     2020-5-12  2020-6-16      是
               贞支行
      18   上海银行北京安   结构性存款     1700     2020-5-12  2020-6-16      是
               贞支行
      19   上海银行北京安   结构性存款     1700     2020-6-18  2020-9-17      否
               贞支行
      20   上海银行北京安   结构性存款     2500     2020-6-18  2020-9-17      否
               贞支行
      21   上海银行北京安   结构性存款     1000     2020-6-18  2020-9-17      否
               贞支行
      22   招商银行北京分   结构性存款     1000     2020-6-22  2020-9-23      否
             行望京支行
      23   中国光大银行北   结构性存款     2,500    2020-7-20  2020-9-30      否
             京望京支行
      24   中国光大银行北   结构性存款     3,000    2020-7-20  2020-9-30      否
             京望京支行
    
    
    发现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已超额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公司及时发现了上述情形并及时履行了补充确认审议程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未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上述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映翰通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如华 文光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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