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由43,487.3594万元变更为48,319.2883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3,487.3594万股变更为48,319.2883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具体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并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就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5,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激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获授的合计8,798,003份股票期权行权,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和施文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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