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王征野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杜晓青、徐容、阎政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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