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先仪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充分审核,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毕。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