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特生物:关于启动投资建设A1栋厂房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8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投资建设A1栋厂房
    
    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作为发包人就公司A1栋厂房与承包人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建筑面积为45,204.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8层。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条件:承包人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开具履约保函(合同总价款的10%);公司已经通过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以承包人以自有资质办妥合同标的施工许可证为必要生效条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限:合同限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50天。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5、风险提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1栋厂房中的1-12层,面积为20,555平方米,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13-28层,面积为24,649.32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中,可能存在延迟取得或不能取得13-28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经济、政治、自然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需求,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启动投资建设“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主要用于公司的经营办公及与公司上下游相关产业的科技孵化场所。拟投资建设的“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即公司总部内的部分区域,拟地上建筑面积为45,204.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8层。2020年8月17日,公司与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东建设”)签署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合同限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50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的土地使用权,权利证书号为第0500008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1栋厂房中的1-12层,面积为20,555平方米,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13-28层,面积为24,649.32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投资建设A1栋厂房暨签署的议案》,该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1)项目名称: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
    
    (2)工程内容及规模:地上建筑面积45,204.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28层。
    
    (3)工程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4)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及土建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砌体、防水、墙地面抹灰、门窗安装等),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等)等
    
    (5)合同总价款:人民币74,000,000.00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承包人名称: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73342731X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许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5年5月1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德龙产业大道1号
    
    (9)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安装;土石方推填;玻璃幕墙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宋敏持股80%,许素琼持股20%
    
    (11)取得的资质情况: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号:D244137371);②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号:D344058393)。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12月
                  营业收入                                   44,310,234.68
                   净利润                                        43,404.60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                                    71,170,340.84
                   净资产                                    17,763,751.74
    
    
    旭东建设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旭东建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事宜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旭东建设不存在产权、股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广东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合同名称:《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厂房A1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柒仟肆佰万元整(¥74,000,000.00元)(其中第1-12层总价为人民币31,714,285.71元,含9%增值税及人工费。另外第13-28层总价为人民币42,285,714.29元,含9%增值税及人工费。)
    
    3、履约保函: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前执行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
    
    4、合同标的第1-12层部分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签订合同后即办理相关证件,办理完成后立即施工;13层以上部分的证件已在办理中,待证件齐全后再由承包人即办理相关证件再施工。
    
    5、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
    
    6、履行地点:广州市
    
    7、履行方式:由旭东建设作为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所规定的厂房A1栋地上部分全部施工内容。
    
    8、履行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7日。
    
    计划完工并交楼日期:2021年6月30日。
    
    完成验收并交付日期:2021年8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50天。
    
    9、合同生效:
    
    合同签署时间:2020年8月17日
    
    合同签署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本合同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
    
    (1)承包人已开具履约保函(合同总价款的10%),开具保函的银行由发包人指定;
    
    (2)发包人已经通过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授权;
    
    (3)发包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4)合同以承包人以自有资质办妥合同标的施工许可证为必要生效条件。如承包人在两周内无法获取施工许可证,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另行与他方签署总包合同且不构成违约,承包人已开展的工作发包人不进行任何费用支付。
    
    10、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1、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最终确认A1栋厂房承包人,合同所涉工程的最终建成,将使公司拥有更加完善的经营办公场所,在项目研发、业务拓展、人才招聘等方面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公司投资建设A1栋厂房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后续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分期投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增加每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履约能力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承包方旭东建设目前已具备履约所必须的专业资质、人员配备,有较为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和能力。旭东建设将于合同签订后,向公司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经查询,旭东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履约风险较小。
    
    (二)风险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项目工程较大、建设内容较多、工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质量、施工技术、施工环境及建设进度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造成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
    
    公司将加强相关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督促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此外,公司亦聘请具备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确保高质量、高品质完成全部工程。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1栋厂房中的1-12层,面积为20,555平方米,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13-28层,面积为24,649.32平方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中,可能存在延迟取得或不能取得13-28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风险。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经济、政治、自然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洁特生物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