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外的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独立董事:田轩、赵玉彪、易颜新、谭建英
2020年8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