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莫若理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聘任。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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