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方向,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秀国、李景涛、恽建定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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