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8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金宇高岭土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00万元;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同煤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煤业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岭土公司”)向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融资提供2000万元最高额担保,现上述融资即将到期,高岭土公司拟申请办理续贷。为保证高岭土公司办理银行融资手续,不影响资金正常运行,公司同意为其续贷提供担保,金额2000万元,期限1年。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业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池冰
经营范围:高岭土生产及销售
注册资本:263,157,8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高岭土公司资产总额164,761,413.74元,资产净额-52,147,165.38元,负债总额216,908,579.12元,营业收入44,509,076.04元,净利润-24,526,824.58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高岭土公司资产总额160,096,181.13元,资产净额-60,821,758.65元,负债总额220,917,939.78元
,营业收入5,025,597.27元,净利润-8,674,593.2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期限:一年;金额总计: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支持全资子公司金宇高岭土公司正常生产运营,为保证金宇高岭土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高岭土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67元,其中:对控股股东同煤集团提供最高额反担保10亿元,担保余额为4.8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以采矿权向同煤集团提供最高额反担保10亿元,担保余额为5.5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对色连煤矿担保金额1.47亿元、对高岭土公司担保余额0.20亿元、对活性炭公司担保金额0.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8%。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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