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
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负责海尔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
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海尔生物签订《持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海尔生物业务情况,对海尔
生物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0年上半年,海尔生物在持续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2020年上半年,海尔生物在持续
5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承诺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海尔生物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海尔生物依照相关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对海尔生物的内控制度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查,海尔生物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海尔生物严格执行
9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海尔生物的信息披露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20年上半年,海尔生物及其控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 项
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0年上半年,海尔生物及其控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2020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易所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0年上半年,海尔生物未发生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前述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
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
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
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
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2020年上半年,海尔生物不存在
15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 需要现场专项检查的情形
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
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
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采用JIT供货模式,将供应商的原材料供应与生产计划直接关联,如果出现供应商停止供货、延期供应,或者原材料价格上涨、品质下降等情况,公司生产计划、生产成本和产品稳定性将可能受到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优化供应链运输途径和运输方式。二是拓宽供应商网络,增加原材料供应渠道;三是加强新产品研发,增强原材料的可替代性。
2、经销商销售模式风险
公司采取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商独立于公司,且其经营计划系根据自身业务目标和风险偏好自主确定,如果经销商出现经营不善、从事不正当竞争乃至于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指定地区外向用户销售产品、自身经营资质不全或到期后未及时续期等行为,或者经销商未能充分推销公司产品,可能对公司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并可能使公司面临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2020 年上半年,公司对经销商严格管理,要求经销商必须拥有相应的医疗器械资质和专业的服务团队,确保能够为终端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销商管理体系,按照经销商对公司的收入贡献以及专业服务能力等标准筛选和调整经销商,确保经销商队伍的专业和服务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市场推广活动等方式支持经销商以实现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
3、研发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技术标准高的特点,需要持续投入研发,推动产品、功能和方案升级。公司主要围绕低温存储性能优化、物联网技术融合以及丰富产品线等方面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新产品在研发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技术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建立了全流程的研发体系,搭建了自有的研发设计平台,进行新品立项、研发项目执行的全流程跟踪管理;吸引大量研发专业人才,确保研发项目顺利进行。研发需求来源于用户,研发过程也通过不断与用户交互,抓住用户痛点、把握研发方向,确保每一个研发项目取之于用户,用之于用户,极大的降低了研发成果的推广风险。
(二)行业监管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受到严格监管,我国对医疗器械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并施行许可制度。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直接受到医疗器械行业监管政策的影响。如果未来相关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如出台新的行业准入、资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满足监管要求,或需要申请新的经营资质等,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坚持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强行业政策风险管理能力,积极研究行业政策和潜在的市场机会,认真做好战略规划,积极应对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风险。另一方面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增强应对行业风险的能力。此外公司积极加强全球市场布局,进一步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充分降低因行业政策变化引起的经营风险。
(三)宏观环境风险
出口外销业务是公司销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出口收入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同时公司存在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且以外币结算的情形。倘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汇率波动情况,选择适当时点进行结汇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的影响。必要时,公司将采取套期保值或人民币结算来锁定或者降低外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
新冠肺炎疫情若不能得到及时控制,或将导致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经济发展受限,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上半年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元) 594,633,258.54 441,017,200.88 3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4,861,046.09 83,348,886.13 85.80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7,825,969.05 75,361,421.35 56.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32,798,396.85 104,479,551.85 122.82
量净额(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6月末 上年度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564,504,489.72 2,453,448,658.70 4.53
净资产(元)
总资产(元) 3,202,082,178.40 3,039,996,721.73 5.33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1-6月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3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35 4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37 0.32 15.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4 7.24 减少1.1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7 6.55 减少1.8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9.86 10.78 减少0.92个百分点
比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85.80%、56.35%,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及处置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22.82%的主要原因是 2020年上半年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40.00%、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40.00%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内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2020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基于物联网转型的生物安全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为生物样本库、药品及试剂安全、血液安全、疫苗安全等场景提供覆盖-196℃至 8℃全温度范围内的生物医疗低温存储解决方案;同时,基于用户需求的数字化升级迭代,提供创新性的物联网场景综合解决方案。
2020 年上半年内,公司在低温存储技术迭代、物联网解决方案升级以及生物安全领域新品拓展等方面,加速落地了一系列研发成果。同时,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抗击疫情相关的生物安全类产品需求激增。基于“现场→实验室→市场”的开放式创新体系,公司得以及时获取信息,迅速并联整合行业一流资源,快速响应不同场景下的用户需求。
综上所述,2020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0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0.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109万元,增幅 23.32%。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86%,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率 10.78%相比,减少约0.92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0年上半年,公司各在研项目如期开展,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2020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专利 79件,获得授权 59件。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288项专利,并有16项190余个产品获得CFDA认证。2020年2月,公司“面向智慧医疗的疫苗与血液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项目”进入工信部“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786,782.52元,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 4,670,375.54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2,084,087.7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7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8,203,003.80元。
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额
海尔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233839980798 94,473,524.31
海尔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223439986381 41,175,247.26
海特生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 37150198551000000893 12,554,232.23
支行
合计 - - 148,203,003.80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591,463股,2020年上半年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尔集团公司,其通过间接控股和委托表决合计控制公司41.86%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2020年上半年间接控股数量及委托表决权数量未发生变动。
公司董事长谭丽霞间接持有 629.74万股,公司董事周云杰间接持有 886.82万股,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占杰间接持有 1,012.48 万股,公司董事刘钢间接持有61.94万股,公司董事王蔚间接持有 111.84万股,公司监事宋妤杰间接持有 26.72万股,公司首席财务官莫瑞娟间接持有 34.66万股,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莉间接持有 10.90万股,公司副总经理陈海涛间接持有 85.51万股,公司副总经理王广生间接持有94.07万股,公司上述人员自上市后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 鹏 韩志达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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