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87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否决提案的情况:议案17、18.01、19未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14: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85号公司行政楼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邬兴均先生
    
    6.投票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时间: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67人,代表股份1,568,340,0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2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24人,代表股份81,100,6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20人,代表股份1,496,981,0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76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65人,代表股份571,765,1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24人,代表股份81,100,6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18人,代表股份500,406,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32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邬兴均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否决提案的情况:议案17、18.01、19未通过。
    
    大会采用记名方式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外,其余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其中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议案1.00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2,758,9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542%;反对184,949,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27%;弃权30,63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184,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2955%;反对184,949,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71%;弃权30,631,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7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244,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13%;反对193,077,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109%;弃权31,018,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669,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8064%;反对193,077,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686%;弃权31,018,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25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2019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291,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868%;反对193,138,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149%;弃权32,909,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716,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4648%;反对193,138,9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794%;弃权32,909,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5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19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9,946,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996%;反对204,223,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0217%;弃权34,169,4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371,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3057%;反对204,223,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181%;弃权34,169,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76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0,162,8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58%;反对17,382,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3%;弃权20,794,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587,9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229%;反对17,382,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02%;弃权20,794,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2,747,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54%;反对24,535,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644%;弃权31,056,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173,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771%;反对24,535,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12%;弃权31,056,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31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4,334,8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565%;反对24,501,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623%;弃权29,503,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7,760,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547%;反对24,501,8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53%;弃权29,503,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6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冯凯燕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3,822,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844%;反对197,286,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793%;弃权27,230,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247,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7326%;反对197,286,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048%;弃权27,230,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2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订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相关协议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5,865,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541%;反对32,090,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462%;弃权20,383,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290,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224%;反对32,090,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26%;弃权20,383,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5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2019年度预计负债计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561,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783%;反对40,874,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062%;弃权26,903,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986,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458%;反对40,874,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89%;弃权26,903,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5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调整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4,001,7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977%;反对37,703,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040%;弃权26,635,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7,426,9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474%;反对37,703,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42%;弃权26,63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58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00 《关于金融资产分类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康得集团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373,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4.3826%;反对180,427,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3238%;弃权36,329,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008,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899%;反对180,427,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561%;弃权36,329,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53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3.00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2,349,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676%;反对19,737,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5%;弃权26,252,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774,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564%;反对19,737,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21%;弃权26,252,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91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4.00 《关于2019年度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1,258,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604%;反对29,501,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810%;弃权27,580,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4,683,2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66%;反对29,501,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96%;弃权27,580,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23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5.00 《关于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2,117,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886%;反对177,434,5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135%;弃权18,787,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54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6814%;反对177,434,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328%;弃权18,787,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5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6.00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8,224,9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6027%;反对181,001,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410%;弃权29,113,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650,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515%;反对181,00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6566%;弃权29,113,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91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7.00 《关于立即免去纪福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327,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737%;反对1,209,539,3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1223%;弃权 9,473,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327,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0963%;反对212,964,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468%;弃权9,473,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8%。
    
    表决结果:未通过。
    
    议案1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选举朱永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9,551,787股18.02.候选人:选举周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48,571,96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选举朱永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9,551,787股18.02.候选人:选举周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6,180,121股
    
    表决结果:周晶女士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周晶女士当选。
    
    议案1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将监事会调整为3至5人的
    
    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036,5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134%;反对1,232,626,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5943%;弃权29,677,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9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03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249%;反对236,051,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846%;弃权29,677,3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05%。
    
    表决结果:未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康得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