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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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9:10以现场+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2,617,491.05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5,251,560.45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3,478,696股,以此计算本次共计拟分配利润人民币28,695,739.20元(含税)。如在本议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对《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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