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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