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5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 年 8 月 25 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军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80,756,7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53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0,750,0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53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256,7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8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250,0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787%。
(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军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1,033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29%。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1,033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649%。
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春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133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18%。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133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594%。
张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云龙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033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17%。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033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588%。
李云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巴音及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039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17%。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039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588%。
巴音及合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宏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040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17%。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04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588%。
张国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之光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033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17%。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033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588%。
赵之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富增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123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18%。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123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593%。
任富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8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孝春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123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18%。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123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593%。
王孝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后群
总表决结果:同意80,751,155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8.93%。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1,155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657%。
李后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监事候选人:丁雪莲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623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24%。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623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624%。
丁雪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02监事候选人:高春风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219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19%。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219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599%。
高春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 00表决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事项,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750,033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17%;反对6,7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83%;弃权0股。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6,250,033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588%;反对6,7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12%;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卢冠廷、陈雪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