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0-07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加加 股票代码 00265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莫文科 姜小娟
办公地址 湖南省宁乡县经济开发区三环 湖南省宁乡县经济开发区三环
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电话 0731-81820261 0731-81820262
电子信箱 dm@jiajiagroup.com dm@jiajiagroup.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56,450,700.02 1,024,627,166.59 1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351,064.87 86,106,768.54 24.6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4,830,227.38 84,280,463.00 24.3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888,285.99 118,956,423.84 14.2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3 0.075 24.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3 0.075 2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9% 3.88% 0.6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57,448,547.57 2,725,155,235.01 1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44,188,355.95 2,336,837,291.08 4.59%
(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数 38,749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216,000,0
湖南卓越投境内非国 18.79% 216,419,200 0 00
资有限公司有法人 冻结 216,419,2
00
质押 116,840,0
杨振 境内自然 10.22% 117,777,653 0 00
人 冻结 117,777,6
53
质押 82,440,00
杨子江 境内自然 7.16% 82,440,000 0 0
人 冻结 82,440,00
0
肖赛平 境内自然 6.13% 70,560,000 0质押 70,560,00
0
人 冻结 70,560,00
0
钟幸华 境内自然 1.14% 13,151,382 0
人
关海果 境内自然 0.49% 5,650,000 0
人
刘珮蓉 境内自然 0.43% 5,000,000 0
人
广发证券资
管-工商银
行-广发原
驰·加加食 其他 0.41% 4,698,950 0
品1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
划
陈烨铭 境内自然 0.38% 4,351,426 0
人
卢雷 境内自然 0.35% 4,000,000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控股股东卓越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为一致
致行动的说明 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
致行动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股东钟幸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151,382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0,000,000股,合计持有
情况说明(如有) 13,151,382股;股东关海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0,000股,通过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500,000股,合计持有持有5,65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
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爆发对中国经济产生重创,经济承压、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剧等外部宏观环境,让调味品产业在这场疫情下也面临严峻考验。在回归主业,狠抓业绩的主前提下,公司迅速组织复工复产。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6亿元,同比增长12.87%;实现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增长24.67%。
公司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抢抓减盐生抽开发的战略性机遇,持续推进原酿造、面条鲜两个战略大单品的市场运作,为业绩突破增长提供充足动力。
(1)稳步推进公司战略布局,做好全局性中长期战略规划。
公司自2020年起采取加加“12345”产品战略和1+N品牌战略及“6+1”营销模式,上半年持续推进两大战略的落地执行。“6+1”营销模式,旨在进行深度分销和实现社区社群新营销,提高产品铺市率以及网点销售密度。“6+1”中的“6”是指一人一车一区一图一机一目标,“1”是指一个引擎,即社区社群新营销。
长期来看,调味品行业未来增长空间仍为可观。公司从品牌战略、品牌定位、市场策略、品宣策略等四大方面,对未来中长期发展进行精准规划和布局,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可高速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抓住疫情短期调整的机会,进行针对性布局,扩大在餐饮渠道、电商渠道及职工福利市场的份额。
(2) 深化产品结构调整,引导市场消费升级。
新冠疫情疫中和疫后,以安全、健康为特征的调味品备受市场重视,调味品高端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健康化或成核心竞争力。公司强化推进“减盐生抽”、“原酿造”等高端健康系列产品的优化与培育,聚焦大品类中高端产品的投入与研发,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产品基石。
(3) 纵深推进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多措并举争效益。
继续在节支增收上发力。对内:通过发挥整体合力及规模化优势,制定与落实物流运输、大宗原材料等招标,收紧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加强资本性支出的管理;同时强化内部制度管理,费用管理不断精细化。对外:通过加大高毛利产品的推广力度,实施营收与利润并重的“双绩效”考核,强化利润指标。多措并举,实现企业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4) 品宣推广战略调整升级,目标群体年轻化、一线化。
随着传播的转型升级,公司适时调整市场推广策略:从传统媒体转型新媒体推广,投放重心从传统电视端转移至移动终端,形式上从硬广投放转型为软广植入。目标受众更为年轻化,旨在培育新的目标消费群;投放区域一线化、沿海化,在深耕二三线市场的同时,逐步往高端一线消费区域升级。
(5) 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完善人才梯队搭建。
继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以“专业人才做专业事”为方向,加大力度与投入,引进高精尖专业型人才;通过薪酬激励、业务培训等政策,加大对中层骨干力量的培养和激励,不断完善人才梯队的建设,增强企业发展的软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创新能力。
(6)智能制造稳步推进。
加加食品“发酵食品(酱油)数字化工厂”国家项目顺利验收。数字化工厂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而项目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建成了数字化、智能化、柔性化,数据可采集、信息可追溯,管控一体的年产20万吨酱油生产数字化工厂,打造行业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发展的经典模式,可以在酱油生产、发酵食品等行业加速推广应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日召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
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新收入工具准则,并按照新收
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入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0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策变更的议案》。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财务报
“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 表。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将预收客户的款项从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阆中加加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2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