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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