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航天宏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航天宏图签订《保荐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航天宏图的业务发展情况,对航天
宏图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0年半年度航天宏图在持续督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0年半年度航天宏图在持续督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诺等事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
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航天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宏图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航天宏图依照相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
行为规范等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航天宏图的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8 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航天宏图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航天宏图严格执行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其他相关文件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航天宏图的信息披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0年半年度,航天宏图及其控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项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0年半年度,航天宏图及其控股
12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2020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13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易所报告的情况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14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2020年半年度,航天宏图未发生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前述情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15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
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 2020年半年度,航天宏图不存在前
16 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述情形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卫星应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持续升级及创新是业务不断发展的驱动力。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公司技术升级与研发失败,公司技术未能及时形成新产品或实现产业化,则难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未来的发展及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吸引及保留优秀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能力。若核心人员重大流失,且公司内部提拔不到或外部吸引不到新的合格人员,则可能造成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管理水平的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经营资质到期无法及时获得批复或被取消的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经营所需的资质,如《北斗民用分理服务试验单位资质》、《甲级测绘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等。如若公司在上述资质到期后无法及时获得更新批复,或公司经营资质被主管部门取消,公司将无法正常开展相关业务,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面临军用卫星领域参与者的竞争压力
军用卫星领域主要市场参与者是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其持续多年为卫星运行单位提供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开发或集成服务。与政府建设民用卫星相同,军用建设卫星也呈现系列化,同类卫星具有连贯性和互补性,使得军用遥感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建设也具有连贯性和延续性。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研究院作为军用遥感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型号建设总体单位,在军用建设卫星领域的优势明显。以中科院电子所为主的军用建设卫星领域参与者,若参与政府建设民用卫星领域,则公司将面临来自该等主体的竞争压力。
(3)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及现金流较差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或部队,受其财政预算、内部付款审批程序等的影响,付款周期较长,回款较慢,给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尽管最终客户大多数为信誉状况较好的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或部队,但如果发生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客户无法获得财政拨款,延迟支付或不支付相关款项,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3、行业风险
(1)卫星应用行业对外开放可能对公司经营形成冲击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我国鼓励外商投资民用卫星产业,具体包括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和民用卫星应用技术等。上述领域已对外开放,其中前三
类属于卫星产业链上游,不包括公司所在领域;第四类民用卫星应用技术包括
公司所在领域。随着外资进入我国民用卫星产业,公司民用卫星业务将会面临
国外同类企业的市场竞争。由于军用卫星业务涉及国家安全,外资无法进入,
开放对公司军用业务无影响。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
发展趋势,不能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
创新,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或服务,公司在面临国外同类企业竞争时会受
到冲击,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及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2)卫星应用产业领域的政策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
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并通过政府采购的调节性机制来带动遥感图像处理软件产品的市场需求。尽管如此,公司也无法确定卫星应用行业政策未来不会变化,无法确定政策能持续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如果相关政策对行业发展支持力度减弱、政策执行延后、某些领域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偏差,则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与业绩。
4、宏观环境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会对中国经济造成一定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收紧、招投标工作有所延迟、验收及付款进度有一定延缓,公司地方政府业务拓展造
成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半年度 2019年半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08,128,415.75 122,009,728.08 7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697,758.67 -29,036,518.16 不适用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4,550,906.95 -29,187,313.55 不适用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6,822,462.02 -169,272,655.37 不适用
净额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半年度 2019年半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97,532,476.14 1,203,969,641.69 -0.53
净资产
总资产 1,583,499,265.31 1,525,731,699.57 3.79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半年度 2019年半年度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23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23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03 -0.23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2 -6.26增加6.4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0.38 -6.29增加5.91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6.74 32.44 减少5.7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0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0.58%,主要系公司订单增加,报告期内验收项目较同期增多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减少0.53%,主要系计提2019年股息红利所致。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79%,主要系公司订单增加,在实施项目成本增加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期增加6.4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期增加5.91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报告期内同比增长所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减少5.7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同期
大幅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稳定的平台型业务模式和研发体系,核心基础软件平台PIE和PIE-MAP也已更新至第六代版本,公司在不断完善国内营销网络同时,也逐步开拓海外业务,技术能力、营销能力不断增强,详细情况如下:
1、技术积累及行业经验
公司经历了从“十二五”到“十三五”,从单星设计到多星综合设计,从光学载荷到微波、SAR、高分多模,从小型化到综合集成化,从传统的数据处理模式到“云+大数据”的新型模式的转变,在空间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和行业经验,形成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2、平台型业务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自主研发卫星应用基础软件平台的方式与国内众多“项目型”公司形成差异化发展道路,经过长时间的持续投入,已形成自己独特的核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软件平台具有研发投入大、技术含量高等特点,目前公司已推出第六代版本,主要竞争对手为美国的ENVI和加拿大的PCI。相较其他企业,公司
“平台型”经营模式的优势体现在:第一,可以快速拓展多行业应用。基础软
件平台具有很强的扩展性,公司根据客户所属不同行业的不同需求进行应用系
统开发、定制,无需从头开发,能够更快捷的适应不同行业的需求。第二,公
司基于自主开发的基础软件平台,归纳提炼各个行业的共性需求,研发适用于
不同行业的插件集。行业应用插件复用性强,可以按需组合使用,极大提高了
行业应用系统开发效率,显著降低开发成本,竞争优势明显。
3、人才和研发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了一只以博士、硕士为主的研发团队,利用人才优势,公司组建了以北京为首的研发中心,建立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构建了“研发引领应用、应用提升研发”研发生态,保证公司产品与市场的有
效结合,同时,公司与众多知名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与高校的研发
力量相结合,推动公司技术发展。
4、营销网络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和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在全国32个省份均设立子公司和办事处,可以将国家部委、省级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使用的成熟PIE系列产品,向其下属单位快速推广。2020年初,公司陆续在香港、澳大利亚、英国设立分支机构,逐步拓展海外业务。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技术水平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19年度研发费用达到55,659,798.95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为26.74%。
2、研发进展
2020年半年度,公司发布了全新一代PIE-Cloud遥感云服务平台公测版,该平台基于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制,依托云平台基础环境,对PIE各产品及多项行业应用成果进行标准化集成和运行,提供在线多源遥感卫星影像数据云服务、时空计算云服务、遥感数据生产处理云服务、遥感智能解译分析云服务以及面向行业的SaaS应用服务。我们的客户包括政府部门、行业用户、教育用户、企业用户、个人用户,面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海洋、农业农村、教育教学等多个行业。PIE-Cloud遥感云服务平台是航天宏图自主研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支持“天-空-地-海”多源数据的处理与分析,融合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空间观测分析、AR/VR等多种新技术,通过在“服务”和“数据”两个维度建立技术体系,将应用固定在同一个互操作平面内,应用之间实现生态化融合,打造了具有“感知数据云上汇聚、分析计算实时在线、运算结果动态呈现、仿真推演发现价值”功能的数字地球新时代
公司是遥感应用行业的排头兵,秉承“科技改变世界,遥感走进生活”的使命,通过集成公司多年积累的数据、算法及行业应用,将遥感数据、信息产品、处理技术与计算资源打包成可计量的服务,用户通过网络或移动终端随时随地按需使用。此外,PIE-Cloud 遥感云服务平台的时空计算云服务PIE-Engine,通过运行用户编写的脚本代码,实现对影像数据的处理、业务功能的分析,旨
在与用户共同打造“开放、共建、共享”遥感云生态。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64,180.3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690.0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0,490.2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78.67%。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06.15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0,490.23万元的差异为46,284.08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购买的暂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39,200.00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762.16万元,利息收入 59.99万元,手续费支出 0.18万元,尚未支付上市发行费 93.96万元(含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及未支付的金额)。
航天宏图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 公司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王宇翔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5,394,915
张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4,749,303
徐波(离任) 董事 -
刘澎 董事 -
顾凯 董事 -
王苒 董事 -
石军 董事 -
王奕翔 董事 -
郭田勇(离任) 独立董事 -
马永义 独立董事 -
李艳芳 独立董事 -
王瑛 独立董事 -
倪安琪 监事会主席 -
孙伟 监事 -
苗文杰 职工代表监事 -
王军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廖通逵 副总经理 -
李济生 副总经理 -
云霞 副总经理 -
施莲莉 副总经理 -
2、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通过以下持股平台、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持股平台持有航
持股平台名称 持股平台简称 持股平台性质 天宏图股份数量
(股)
北京航星盈创投资管理中心 航星盈创 员工持股平台 25,000,000
(有限合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的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平台
姓名 持股平台简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万元)
王宇翔 航星盈创 17.40 14.50% 董事长、总经理
王军 航星盈创 20.20 16.83%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倪安琪 航星盈创 17.75 14.79% 监事会主席、运营管理
部采购主管
廖通逵 航星盈创 10.04 8.37% 副总经理
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 涛 王水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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