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0-03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6号水秀大厦A座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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