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作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针对近期贵公司股票交易出现股价异常情况,本人在此作出如下说明:
1、除贵公司已在《临2019-016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债务司法重整的公告》、《临2019-087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债务司法重整进展的公告》、《2019-103东方金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合并破产重整的公告》中所披露内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等重大事项。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予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