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0-06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朱星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朱星河先生、万建英女士、施小龙先生、吴志军先生、彭丁带先生;朱星河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朱星河先生、彭丁带先生、刘萍女士;彭丁带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成员:胡恩雪女士、吴志军先生、刘萍女士;吴志军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胡恩雪女士、施小龙先生、吴志军先生、彭丁带先生、刘萍女士;刘萍女士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续聘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余豪先生、施小龙先生、邵英平先生、刘文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续聘余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余豪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645690352@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续聘万建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续聘陈芦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蔡云先生、张国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蔡云先生及张国石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hdgx002591@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星河先生、施小龙先生、万建英女士、彭丁带先生、吴志军先生、刘萍女士的简历详见2020年8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胡恩雪女士、余豪先生、邵英平先生、刘文洋先生、蔡云先生、张国石先生、陈芦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恒大高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恒大高新: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1、胡恩雪女士简历
胡恩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
博士后企业导师,江西省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江西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江西省
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江西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副理事长、江西省总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
员会副主任、民建江西省委会妇女委员会主任、江西省民建企业家协会轮值会长、正和
岛江西岛邻结构轮值主席、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导师、江西师范大学校外研
究生导师、南昌航空大学创业导师。2019年3月 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光荣称号、
2019年1月入选改革开放40年50名优秀赣商、2018年6月获“江西省优秀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2017年1月获江西省民营企业家协会授予“2016年江西
经济影响力年度人物”、2014年6月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授予“江西省十大杰出民营女
企业家”光荣称号、2014年6月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授予“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
2012年获江西省工商联、江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爱心女企业家”称号、2012年3月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授予“首届南昌十大杰出女性”光荣称号、2010年12月江西省工商
业联合会、江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授予“十大优秀民营企业家”光荣称号、2010年12
月获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授予“优秀总经理”称号、2010年12月获中国民建国会
中央委员会授予“优秀会员”称号、2008年10月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授
予“优秀女企业家”称号、2008年7月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授予“中国民主建国
会全国抗震救灾优秀会员”光荣称号、2008年3月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南昌市三八
红旗手”光荣称号。历任江西省盐业公司主办会计,江西恒大高新技术实业有限公司(江
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
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胡恩雪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3,681,069股,与朱星河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36.5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恩雪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胡恩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余豪先生简历
余豪,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理财
规划师,拥有证券专业二级等级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深圳证券交
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及期货从业资格证。历任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理财经理,长城证券
南昌营业部投资顾问,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华
农恒青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余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余豪
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经查询,余豪先生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邵英平先生简历
邵英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EMBA,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历任北京染料厂质检中心质检员,班长;恒安集团江西公司生技部经理、质检室主任,工厂经理;恒安集团天津公司工厂经理,恒安集团安乡公司工厂经理。2006年入职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质检部经理,工程部副主任,副总调度长,技术部主任,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邵英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英平先生不存
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邵英平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刘文洋先生简历
刘文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江
西江联普开电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二处副处长。2010年入职江西恒大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公司市场部副经理、经理,业务部副经理、业务南大区
营销总监、营销总监,新业务事业部营销总监。现任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截止目前,刘文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文洋先生不存在以下
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文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5、蔡云先生简历
蔡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西联创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投资主管、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主管。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蔡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蔡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张国石先生简历
张国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工程师。历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江西恒大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截止目前,张国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国石先生不存在以下
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国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7、陈芦女士简历
陈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财会专业。1997
年7月-至今,历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财务部副主任,统计结算中
心经理;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止目前,陈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芦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芦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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