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6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为拓宽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规定,且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规定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与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含12 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 年),可为单一品种或多品种组合。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市场询价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赎回选择权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确定。
9、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市场的情况确定。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发行债券的挂牌转让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交易事宜。
13、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4、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发行条款和事宜,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的具体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利率、发行时间、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及还本付息的安排、确定相关担保安排、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无异议函、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交易所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交易所的批准等);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执行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时,可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作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8、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在前述第1至8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全部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10、其他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五、关于本次债券发行后现金分红政策、相应的安排及董事会的说明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利润分配,切实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方案合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方案合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同意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