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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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9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2、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数量:符合本次集中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3名,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16,545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2483%。期权简称:北斗JLC2,期权代码:037729。
    
    3、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16年11月1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登记共266人,授予登记股份569.65万股,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实际授予276人,授予股票期权653.10万份,行权价格为31.53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2月23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年3月9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6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5万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5、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53元/股调整为31.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2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72.2万份股票期权与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年11月22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242,4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52,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相关公告。
    
    9、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14.994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年1月2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1、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年4月11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3、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8元/份调整为31.41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26.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40.9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84.10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74.405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
    
    17、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0.85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年3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
    
    19、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1元/份调整为31.34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0、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643,00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915,955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4.305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392,345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5,845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9,05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3、2020年1月8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24、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5、2020年3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26、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00股;注销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等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34,95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7、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37,545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0,300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与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除离职激励对象以及放弃行权的激励对象外,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数量与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和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三、关于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该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数量占所获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30%。
    
    2、行权条件已成就的说明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行权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除65名离职激励对象外,首
       2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未发
             场禁入措施;                               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3,051,035,392.65元,同2015
       3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   年营业收入1,107,853,563.95
             指标为以201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   元相比增长了175.40%,业绩满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考核管理办
             法》,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打分,激励对
             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系
             数,进而确定其实际可行权数量。                 除65名离职激励对象外,根
                 激励对象当年可实际行权数量=当年计划   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公司对
             行权数量×个人业绩考核系数。个人业绩考核系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11名激励
             数与考评得分的关系如下:                   对象2018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
       4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评价表       考核,其中:189名激励对象考
                等级        A         B         C       核等级为A级,满足全部行权条
              考核系数      1        0.7        0       件;22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B
              考核结果   评分≥   70>评分   评分<60    级,满足按70%比例部分行权条
                          70       ≥60               件;无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C级。
                 激励对象考核得分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
             对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激励对象考核得分大于
             70分的,可以全部行权;考核得分大于等于60
             分小于70分的,可按上表所示比例部分行权;
             考核得分小于60分的,不能行权。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拟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四、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基本情况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本次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0%。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明细表
    
    单位:份
    
                            首次授予   已行权的   本次行权   本次行权数量  剩余未行权
       姓名      职务      的股票期   首次授予   的首次授   占激励计划拟  的首次授予
                             权数量    的股票期   予的股票   授予股票期权  的股票期权
                                       权数量    期权数量    总量的比例      数量
      潘国平  副总经理、    45,000       0       13,500      0.1800%         0
              董事会秘书
      张正烜   副总经理     40,000       0       12,000      0.1600%         0
     公司除董事、高管以外
      的其他管理人员及子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  4,067,500      0      1,191,045    15.8806%         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201人)
        合计(203人)      4,152,500      0      1,216,545    16.2206%         0
    
    
    注: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0%。
    
    本次参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激励对象数量与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数量差异原因:(1)共6名高管(刘光伟、王增印、徐林浩、刘孝丰、郭飚、李阳)因近6个月内发生交易公司股票行为不符合行权条件,不得对共计123,00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2)共6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3)共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共21,00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因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3名,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16,545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2483%。
    
    4、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行权价格:31.34元/股。
    
    6、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后续行权安排
    
    已获授但本次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董事会择期统一办理注销手续。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0年8月24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16,545股。
    
    3、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高级管理人员潘国平先生、张正烜先生承诺自本次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5、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069,958     25.12%                 123,089,083    25.06%
         高管锁定         123,069,958     25.12%      19,125     123,089,083    25.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6,838,869     74.88%     1,197,420    368,036,289    74.94%
     三、股份总数         489,908,827      100%      1,216,545    491,125,372     100%
    
    
    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中19,125股将成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完成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89,908,827股增加到491,125,372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资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1,216,545股,募集资金38,126,520.3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本次行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潘国平先生、张正烜先生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同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九、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16,545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83%。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91,125,372股,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为0.13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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