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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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经核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亦无以前期间发生并持续至2020年半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规定的情形。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0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方 军 王正鹏 张鹏洲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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