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3.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0.8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82,360,54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1,799.1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86,436.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3月1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2020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先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等银行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351900107710603 存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41582910102 存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41582910301 存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41583410401 存续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1040160001172872 本次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01040160001199057 存续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 328570182508 存续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 75330188000236063 已注销并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50300188000133685 存续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68010078801200002001 已注销并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 68130078801300000209 已注销并公告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1101040160001172872)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支取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述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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