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4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8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事宜已于2017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指派林煊、吴千山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华泰联合签订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终止,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承接,中信建投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华泰联合已指派张璇女士和季李华先生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张璇女士、季李华先生简介请见附件。
    
    公司对中信建投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张璇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14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迈瑞医疗(300760)首发上市,艾迪药业(688488)首发上市,奥赛康(002755)重组上市,以及宝胜股份(600973)、苏宁环球(000718)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张璇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季李华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201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艾迪药业(688488)首发上市,奥赛康(002755)重组上市,以及爱尔眼科(300015)、长荣股份(300195)、新钢股份(600782)、湖北能源(000883)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季李华先生在保荐业
    
    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药石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