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0-060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建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91,127,372.21元。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红塔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因短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会全部使用,存在部分闲置,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等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红塔证券有限公司就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3。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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