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2.《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开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进军
日期:2020年8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俊民日期:2020年8月17日(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钟彦儒
日期:2020年8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