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0-11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9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一般程序)》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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